7月7日上午,我院召开了2017年第3次检察委员会,并组织了学习,由民行科科长、公诉科副科长和案管办主任,分别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公益诉讼相关法条的决定、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进行解读,业务部门中层干部、员额检察官和青年干警参加学习,检察长进行了逐一点评,并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上述规定精神的相关举措。
2016年来,我院以检委会扩大会议的形式全面实行检委会例会学习制度,通过自主学习、集中讨论、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为检委会委员及时吸收最新司法理论成果,了解各地检察动态和工作实践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同时,鼓励全院干警,尤其是青年干警积极参与学习、上台主讲,以此活跃学习氛围,激发学习热情。2016年来,检委办先后组织学习了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疑难问题解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等相关刑事实务以及法律政策,汇编学习资料十余份,并组织开展了首期“定检论坛”暨“互联网犯罪案件与电子证据收集运用相关问题”主题沙龙活动,反响良好。
下步,我院将尝试邀请不同层次的专家教授,采取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论坛模式,围绕省院关于“互联网+检察”的信息化要求,将检委会例会学习制度打造成继定海院刊之后的另一大特色品牌。检委办将定期研究,有效过滤,紧抓“素质强员”这个核心灵魂,使检委会从个案审议衍生至类案的研究探讨以及对应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解读,为我院人才培养搭建一个专业化、长效化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