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总算圆满结束,之前的几个月辛苦工作得到应有的‘回报’。”10月31日,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书》,对方某某“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作出维持原判的结果,定海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周鲁婧立即和助理检察官一起分享这个好消息,他们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2018年,还在担任定海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主任的周鲁婧收到定海区公安分局移交的方某某“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这是中央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定海区检察院收到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案件,也是我市涉案人数最多、规模最大、涉案被害人人数最多、社会影响较大的“套路贷”案件,光移交的案卷就有32册,涉案嫌疑人22名。”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周鲁婧至今都印象深刻。
为了确保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面清扫,做到不漏罪、不漏案、不漏人、不漏伞、不漏财,那段时间周鲁婧几乎整天都奋战在“案山卷海”之中,加班加点进行卷宗审查和线索排查工作。当时,公安机关侦查初步对主犯方某某定下诈骗、非法拘禁等2项罪名,随着案件审查的深入,周鲁婧和专案小组不断找到新的线索、证据,通过细致审查、引导侦查,增加遗漏犯罪事实10节,诈骗犯罪金额主犯增加认定犯罪金额100余万元,增加被告人漏罪13个,圆满的办结了案件。
“案卷刚移交的时候有32册,等审查结束后案卷达到50册,光盘70张。”审查期间,周鲁婧所在的办案组每天埋在小山一般的案卷堆中翻阅、审查案卷,日均工作10小时以上,认定犯罪事实20余起,并撰写了20余万字,长达385页的审查报告。
2019年7月,首次庭审开审,作为公诉人的周鲁婧进行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遵照宽严相济的政策,在庭审中有力指控犯罪。尤其在法庭辩论环节,周鲁婧针对被告人的辩解、辩护人的意见,一一展开说理,条理清晰。
“3天庭审,每天审理时间都在9个小时以上,特别是该案受害人众多,群众也热切关注,我们借庭审的机会通过发表公诉意见向听庭群众阐述了何为‘套路贷’、套路贷与‘高利贷’的区别,向被告人、听庭群众传达了打击黑恶势力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周鲁婧眼中,每一次重大案件的庭审就是一次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的“现场课堂”,通过对案件的剖析让广大群众在今后碰到相关案情时及时做好自身保护,尽量降低受害人的损失,同时也告诫与被告人方某某一样从事非法放贷违法活动的人员,任何抱着侥幸心理,游走在法律边缘,试图试探法律底线的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9年8月13日,定海区人民法院对方某某“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方某某等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8年至1年6个月不等,罚金共计130余万元。

“每一次的宣判,对我来说不是结束,而是又一个开始。”当一名检察官是周鲁婧从小的梦想,2010年如愿进入定海区检察院工作的周鲁婧是个十足工作狂人,目前她负责的员额检察官组一年办理的案件超过100多件,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定海区检察院已提起公诉2件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均是由周鲁婧负责办理。
周鲁婧说,每一名检察官都有自己的检察信仰,她要做的就是追求公平正义,对手段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充分查清犯罪事实,当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公正执法者,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尽量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这样才能对的起身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的称号。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如转载法律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