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做到领会精髓、全面贯彻,7月14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为全体干警带来一堂题为“高水平做优刑事司法 更好服务保障‘两个先行’”的讲座。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糜方强主持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各县(区)检察院,全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来自全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公安干警及律师代表应邀参加同堂培训,这也是市检察院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进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的实际行动。
“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是一个十分复杂而系统的社会工程,其中刑事司法是治中之要,具有标杆意义和核心地位。”孔璋表示,刑事司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事关每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和自由,在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十分特殊地位和作用,检察机关必须高水平做优刑事检察,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现代化先行示范省。
孔璋指出,当前,我国刑事犯罪形势和结构、社会时代背景与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刑事司法呈现出新的形势:轻罪刑事案件快速攀升;非接触性、非暴力性犯罪逐渐取代传统犯罪形态;信息科技革命对人、物、案的管控能力空前加强。“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刑事司法新理念指导思想和核心要义。”孔璋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刑事司法制度本质特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中国刑事司法“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党对政法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刑事司法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检察诉前主导”和“以审判为中心”双轮驱动、前后呼应更具中国刑事司法鲜明特征,这些是理解和把握刑事司法新理念的关键所在,也成为检察机关以政治高度来学习运用新理念的必然要求。
“进一步降低审前羁押,避免强制措施的滥用、误用,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统一,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孔璋解读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出台的意义和价值。他指出,非羁押状态下刑事诉讼是诉讼民主和文明进步应有之义,它的顺利推进是个人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重要标志,也是对司法者的水平和能力一种重要检验标准。”检察官应当承担起少捕慎诉慎押的主导责任,破除“一捕到底”的思维惯性,克服“一诉了之”的错误认识,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形势政策,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问题,孔璋阐述了确定刑为原则、幅度刑为例外的原由与价值,强调要努力做到精准量刑,同时准确看待上诉权利和抗诉问题,切实维护制度刚性,确保认罪认罚制度走深走实。孔璋还对“两项监督”、刑事管辖等话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糜方强表示,本次讲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理念更新,强化公检法司律协作配合,全面分析破解高水平做优刑事检察难点痛点等问题,作了系统讲授指导,是一堂具有实践意义、干货满满的刑事司法指导课。讲座为全市检察机关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扛起“两个先行”使命任务明确了新的目标方向。他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本次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抓好贯彻落实。要提高站位,努力为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强司法保障;要强化履职,高水平做优刑事检察更好服务保障“两个先行”;要加强协同、凝聚共识,共同为舟山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