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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检察院依法批捕销售假茅台酒的三名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4-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定海区检察院依法批捕销售假茅台酒的三名犯罪嫌疑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6月至2014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谭某(贵州安顺人)通过回收贵州茅台酒酒瓶、包装盒等配件,将普通白酒装入瓶内重新包装后制成假冒的53度飞天茅台酒,并以层层转卖、层层赚差价的形式销售给犯罪嫌疑人陈某(湖南人)、邬某(,舟山人)等人共计36箱432瓶,上述三犯罪嫌疑人的销售金额分别达人民币11万余元、21万余元、30余万元。2014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邬某在定海的假茅台酒销售点被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查获,尚有76瓶假茅台酒未销售,同年10月21日、22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谭某、邬某被抓获归案。

该案报捕后,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审查全案材料,严把证据,准确定性,并于2014年11月21日对犯罪嫌疑人邬某、陈某、谭某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