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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检察院以“四个并重”抓好基层检察室与社区矫正工作对接
时间:2014-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深入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积极依托基层检察室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通过制度落实、执法公开等促进金塘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2013年来,共对辖区内23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无1人再犯罪或因违法违规被收监执行。

一是职责分工与对接协作并重。出台《关于加强金塘检察室与院内设机构工作衔接的规定》,明确检察室与监所部门的职责定位和职能衔接,充分发挥检察室身处基层、便于联系基层站所和接触社区矫正对象的优势,协助监所部门负责辖区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对所辖司法所、派出所开展日常联系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监所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会同监所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二是法律监督与协调配合并重。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金塘检察室与金塘司法所监督配合的实施细则》,明确检察室针对司法所是否及时记录并定期考核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矫正情况、有无落实执行社区矫正人员定期报告规定等执法环节进行法律监督,并建立信息沟通、核查核对、社区矫正联席宣告、定期执法检查和工作例会制度,共同促进辖区社区矫正工作高效运行。

三是集中教育与个别约谈并重。通过集中点验、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定期打好“预防针”。针对近年来金塘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三强两抢”、缠访闹访等社会管理问题,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排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行为,及时与司法所沟通,加强教育引导。对于个别行为过激、不听劝阻的矫正对象,由检察室约谈加以训诫,必要时建议收监执行,通过个别约谈成功促使2名阻碍工程施工、无理上访要求拆迁赔偿的社区矫正对象改正错误行为。

四是依法履职与执法公开并重。积极走访辖区各社区、网格,在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检察职能的同时,对矫正对象进行日常品行调查,争取群众对该项工作的参与和支持,并及时反馈矫正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部分矫正对象出现外出不请假、逃避GPS定位等问题,及时与金塘司法所沟通,建议定期开展集中点验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