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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检察院虞英波检察长提出四个围绕四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
时间:2011-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定海检察院虞英波检察长以该院获评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契机,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保持先进性、谋求新发展的方向和措施。提出把“善思想”作为推进工作的力量源泉强化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立足定海实际,坚持走差异化、精品化发展道路。把“重执行”作为推进工作的主要抓手,着眼于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流程标准化,确保各项工作“做深、做强、做精”。把“强规范”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保障,狠抓办案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力求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把“促提升”作为推进工作的最终目标,加强创新力、监督力、执行力、公信力建设,力争工作业绩、队伍素能、检察形象有新的、更大的提升。

一、围绕服务大局,进一步彰显司法能动性

紧紧围绕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战略部署,切实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社会环境。

一是更新执法理念,扎实推进服务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四个更加注重、五个坚持”的要求,从维护公平正义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向从“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层面上来确定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把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主线,以妥善处理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切入点,更加注重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要深入调查研究,熟悉中心、贴近中心,认真制定检察机关服务“十二五”规划,以及建设国家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和开启幸福宜居定海建设新征程的工作意见,研究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办法,增强服务中心的系统性、前瞻性、主动性。综合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和落实检察环节强化服务的方法和措施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应对新的经济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维护稳定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和治安平稳。紧紧围绕定海治安形势,始终把严重暴力、“两抢一盗”、涉“黄赌毒”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金融诈骗、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经济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发展环境。始终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查处的重点,突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司法权等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犯罪,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的商业贿赂犯罪,坚决遏制腐败现象高发态势。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把预防和减少犯罪放到与打击和惩治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发挥侦防一体化机制功效,结合办案,加强对高发和新型犯罪的分析研判,积极向党委政府和发案单位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区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充分发挥预防调查、案例剖析、廉政教育等各项预防措施作用,着力推进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区矫正人员、不起诉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帮教工作,探索建立外来人员管护帮教基地。深化不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劳动、青少年维权岗、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等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切实发挥网络舆情引评小组的作用,做好日常网络舆情检索与收集工作,建立健全涉检舆情的监测研判、应急处置和反馈引导等机制。

四是注重办案效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深化不捕不诉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努力保障外来人员平等适用法律,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把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修复关系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深入抓好办案各个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认真听取被害人意见并加强疏导,做到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以“培增工作室”为载体,健全完善检调对接体系,加强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努力促进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处理涉检信访工作机制,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作出不捕、不诉、不立案、不抗诉、撤案等决定时的风险评估预警,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信访。

二、围绕执法为民,进一步彰显司法人民性

不断强化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执法理念,研究出台《加强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检力下沉,重心下移,努力实现检察工作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民。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民生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就业就学、医疗卫生、涉农涉渔等民生领域和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优先办理涉及农民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民事申诉案件,着力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紧紧抓住诉讼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放纵犯罪、侵犯人权、违法执法等问题,着力抓好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监督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于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分子,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慎用逮捕等羁押措施,依法扩大不起诉裁量权的适用,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主动把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

二是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便民。完善和落实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全面加强首办责任、检察长接待、责任倒查等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完善群众点名接访、预约接待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入推进党组成员下访巡访工作,主动了解社情民意,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和规范民意沟通长效机制。积极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通过强化监督、落实奖惩等措施进一步发挥网格联络员的作用,强化网格联络员与检察联络员面对面、点对点联系沟通,推动网格联络员与检察联络员1+1工作模式的常态化、制度化,保持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双向互动、信息畅通。建立和健全基层法律监督服务体系。大力加强金塘检察室建设,重点推进与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机制对接。探索建立巡回检察室,负责对本岛各乡镇街道开展巡回派驻检察工作,通过“两室”建设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拓宽乡镇检察工作阵地,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要把群众观点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时时抓反复抓,不断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职业道德、“两反”等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干警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树立检察机关亲民为民、公正公信的良好形象。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培养。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列为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载体,邀请社会阅历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基层工作者传授技巧,切实提升检察干警与社会不同层面群众沟通协调的能力。搭建服务群众平台。充分利用乡镇检察室、巡回检察工作服务站、培增工作室等,轮流选派青年干警挂职锻炼,通过青年联谊会、暖促慰问、亲临案发现场等鼓励干警深入基层接近群众,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三、围绕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性

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契机,以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深入思考和把握“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的内涵,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建立健全立案监督线索发现机制、立案监督案件跟踪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对公安派出所的检察监督,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范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依法取证的范围和程序。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规范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相关制度。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以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为补充的民行检察多元化监督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定期检查网上信息共享平台信息规范录入情况,加大衔接工作监督力度。加强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监督,督促监管部门健全安全防范和事故应对的长效工作机制,严防非正常死亡情况发生。落实上级院规范性文件要求,明确检察人员参加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活动,规范实际操作方式。

二是全面加强自身执法监督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各项制度,以检务督察、专项检查为抓手,不断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委会建设,严格落实上级院关于检委会的各项工作规定,充分发挥检委会的内部监督作用。认真抓好省人大《决定》的落实,自觉将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完善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机制,推进代表、委员联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积极顺应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规范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监督程序,逐步拓展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定期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检务督察等活动,依法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加强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舆论监督,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深化“检察开放日”活动,不断扩大开放日活动的公众参与面,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全面规范执法办案机制。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流程标准化,以制度管人管事,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继续探索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等,加强分析调研,增强执法社会效果。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举报线索和侦查信息数据库,完善信息引导侦查工作模式。密切同上级院的纵向联系和内设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强化一体化机制和全院一盘棋意识,有效整合资源,提高执法办案整体效能。推行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对一些重信重访、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不抗诉决定、辖区内有影响、典型的、群众普遍关注的申诉案件,逐步实行公开听证和审查,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听证会,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社会知晓度、满意度和认同度。

四、围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注重中层以上干部能力培养。要以“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和谐”为目标,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的思想、工作、组织和作风建设。注重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带头讲政治、树正气,带头讲学习、强素质,带头守纪律、树形象。坚持党组成员一周工作安排和科室负责人半月工作报告制,建立完善项目责任制、同步跟踪制、监督反馈制,进一步提升中层以上骨干力量的执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努力建设一支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是注重青年人才培育。研究出台《进一步推进青年干警队伍建设意见》,认真抓好人才积聚和青年检察人才培育工作。突出岗位成才,积极为青年干警承担重要课题、重大任务创造机会;强化实践成才,有意识地让青年干警到乡镇检察室、巡回检察工作服务站、培增工作室等挂职锻炼。加大优秀青年检察官选拔任用力度,努力实现把青年干警培养成岗位能手,把岗位能手培养成业务尖子,把业务尖子培养成后备干部的目标。

三是注重强化队伍素质优化。坚持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多管齐下,以宣传信息组、理论调研组、案件研讨组和网络舆情评引组四支队伍为龙头,坚持和深化“科室每周一学习”、“全院每月一讲坛”、“每季一竞赛”、“每年一调研”的四个一学习平台,从提高分析案件、审查案件及制作相关文书等方面的能力入手,不断调整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努力培养一批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进一步完善落实表彰奖励制度,把岗位练兵与记功表彰、上级院遴选结合起来,在检察队伍中进一步营造爱学习、勤思考、勤实践、肯钻研的氛围。

四是注重检察文化建设。强化以人为本,坚持思想政治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检察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狠抓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检察队伍。巩固和扩大“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果,把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建立检察荣誉室为契机,通过定海检察历程的回顾,进一步增强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加强青年联盟、党团工妇等文化团体建设,丰富《定检论坛》、文体活动室等各类文化载体,充分发挥“软实力”的作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