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0-07-16  作者:  新闻来源:浙江定海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水平,根据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如何在大建设、大发展、大开放的大桥时代,把握群众需求的多样性、群众利益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改善民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是我区坚持科学发展、完善社会管理服务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和谐发展、促进社会持续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改善民生、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固本强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机制。因此,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创新意义,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立足检察职能,延伸工作触角,切实发挥基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基础前沿作用、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作用和维护稳定的第一防线作用。

  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平台,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最根本、最直接的途径,通过检察官进社区、检察官下渔农村、建立服务社区工作点等形式,宣传检察职能,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渔农村群众排忧解难,营造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着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联系走访。进一步完善检察长下访、指名约访等接待制度,积极借助乡镇街道检察联络员这一平台,通过加强与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团队组长、社区乡镇干部的联系沟通,设置“检民联系意见箱”,发放便民联系卡等,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涉检信访动态,密切关注渔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主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建立健全检察环节促进和解与社会调解的对接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开展检察官送法活动,变“被动邀请”为“主动上门”,变形式单一为品种多样,既有刑事方面知识,也有民事方面内容,既要面向党员干部,也要面向普通群众。同时,要伸长触角,不仅在机关、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也要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干部、治安民警等的联系,定期不定期走访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对辖区监外执行罪犯的跟踪帮教监督,推动不捕不诉案件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

  4、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通过检察建议、座谈回访等形式帮助网格内涉案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健康发展。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对网格内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责任分工

  1、建立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工作开展。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至少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

  2、设立工作联系点。以本院聘任的乡镇检察联络员为主要联系人。各部门在指定的乡镇选择一至二个社区,并确定具体联系人,走村入户,深入调研,做好服务工作。

  3、加强检查指导。做好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工作,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不断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