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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一例!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时间:2026-07-21  作者:  新闻来源:浙江检察 【字号: | |

7月2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十起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其中,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全程挂读、免试入学”学历提升诈骗案入选!


典型案例

案例一:婚恋交友平台诈骗案

案例二:网店代运营诈骗案

案例三:手工发夹代加工诈骗案

案例四:“全程挂读、免试入学”学历提升诈骗案

案例五:假借国家机关名义吸引投资诈骗案

案例六:网络直播“赌石”诈骗案

案例七:虚假“订单农业”坑农诈骗案

案例八:以赠送游戏皮肤为名诈骗未成年人案

案例九:诱骗收集老年人手机号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案例十:代缴电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案例四

“全程挂读、免试入学”学历提升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以来,被告人赵某某、吴某某在明知无法办理“挂读型”全日制本科学历提升业务,且从未自行或委托渠道商与任何全日制本科院校进行对接的情况下,仍在商量后决定利用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投放“全日制学历提升”广告,并招募被告人付某某等人,以招生老师、教务老师、质检老师等名义,电话或微信承诺可以通过全程挂读、免试入学等方式最终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诱骗学员支付服务费、托管费等费用,又以规避教育局检查、合同中不能出现“全日制”字样等理由诱导学员签署与承诺不符、且写有“统招、单招、自考、国家开放大学、确认服从调剂”等字样的学历服务协议,以此骗取魏某某等一百余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70余万元。


【诉讼经过】


2023年11月至12月,检察院对该团伙17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吴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对其中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防诈提示】


在追求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的道路上,许多人都希望通过提升全日制学历来增加自己的竞争力。全日制学历顾名思义,是指学生在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天候在校学习、接受系统专业教育所获得的学历。社会上并不存在无需到校就读就能获得全日制学历的方式,凡以此为名进行宣传的均系诈骗。


诚然,学历提升是每个人追求进步的重要途径,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任何成功都必须通过正当途径和不懈努力获得,没有捷径,任何“轻松拿证”都是诈骗分子精心编织的谎言。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切莫心存侥幸,试图通过任何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学历提升目的,谨防掉进不法分子设计的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