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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检力下沉强化监督 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暨“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进会召开
时间:2023-12-11  作者:王乃召 王志浩  新闻来源:平安鼎 【字号: | |


12月8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暨“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进会在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使命担当,全面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进检力下沉强化监督,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为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出席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李辉到会指导。

王成国指出,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实践运用,是“两个结合”的典范。检察机关是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要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力下沉强化监督,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题中之义,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现实需要,是夯实基层基础的内在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王成国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为牵引,积极探索检察环节基层治理范式变革,持续深化检力下沉强化监督,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绽放夺目光彩。要突出党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全方位贯通,推进预防化解一体化落实,融入治理体系一站式建设,不断完善检力下沉强化监督的工作格局。突出实践要求,立足预防强化诉源治理,立足调解强化定分止争,立足法治强化监督引导,立足基层强化就地解决,全面履行好监督职责。突出规范设置,探索符合乡镇检察工作特点的团队组建和运行模式,加强检察室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广“一镇街一检察官”等经验做法,推动力量真正沉下去、用得好。突出数字赋能,不断完善“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实践路径,总结推广“检察e站”等做法,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提供有力支撑。

王成国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为检察室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特别要把检察室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衔接配合,系统部署推进,为检察室真正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林贻影在主持时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始终牢记嘱托,扛起职责使命,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理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力下沉强化监督的理念、方法和思路,更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系统深入推进,围绕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的总目标,研究完善制度机制,科学设计评价体系,更好更优推进工作;要强化攻坚克难,提升工作质效,抓紧研究提出针对性工作方案,推动以“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牵引检力下沉强化监督工作,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系统性进展;要树牢全局意识,凝聚整体合力,在完善顶层设计、提升履职质效、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工作保障上同向发力、协同推进、久久为功,助力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李辉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浙江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的成效,认为浙江深入推进检力下沉强化监督,通过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打造了一批“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群众身边的检察官”,值得借鉴和推广。他强调,在新的起点上,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检察之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赓续发展;要注重转变理念,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实体、程序和效果上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更高起点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落实;要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开阔的思路举措、更精准的职责定位、更务实明显的工作成效,全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以浙江经验助推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

会议命名了15个全省第一批“枫桥式检察室”并授牌。宁波、嘉兴、舟山、杭州西湖、安吉、诸暨等6地检察院作经验介绍。

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分管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在市县检察院挂职的相关专家学者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