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杭州召开全省地市级检察长会议。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应勇检察长到浙江调研指示精神,总结回顾今年以来全省检察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紧紧围绕党中央、最高检和省委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浙江检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检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提出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殷切期望。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厚望重托,对标应勇检察长对浙江提出的“给全国检察机关提供和创造更多经验和样本”的殷切期许,我们既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问题意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最高检、省委相关会议精神,深化循迹溯源,坚持守正创新,紧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目标,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全力提升履职质效,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更多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浙江经验和样本,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奋力谱写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华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依法全面履职有力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要立足浙江“八八战略”20周年的新起点,坚定肩负起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检察责任,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忠诚依法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工作成效上,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部署,切实担起这杆“公平秤”。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依法履职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是全国检察工作的“指挥棒”,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国卷”和“必答题”,浙江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系统观、大局观,牢牢把握指标背后的司法价值,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韧劲抓紧抓实自身建设。全省检察机关时刻要以自我审视、反躬自省的高度清醒和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坚定不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浙检铁军,夯实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主持会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政治部副主任、各内设机构相关负责人,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院长,检察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各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各设区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