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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贻影检察长到舟山市调研检察工作并开展下访接访
时间:2023-06-28  作者:  新闻来源:舟山检察 【字号: | |

6月27日,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省委“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要求,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到舟山市检察机关调研。舟山市委书记何中伟,市长徐仁标,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浩孟,市委常委、秘书长张立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糜方强,普陀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林伟等参与或陪同调研。

林贻影检察长在舟山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糜方强汇报了舟山市检察机关概况、去年以来整体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重点。听取汇报后,林贻影检察长充分肯定了舟山检察工作成效,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要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聚焦“两个先行”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的重要节点,紧扣省委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部署要求,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精准、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始终立足检察职能定位,赋予海洋检察工作更强生命力,有力服务保障舟山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做好检察为民“最后一公里”,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要在推动检察自身发展上下功夫,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围绕最高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各项指标背后的司法理念、司法规律、司法价值,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树立鲜明的强基导向,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以自身全面发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调研座谈会后,林贻影检察长前往普陀区社会治理中心,面对面接访了三批来访群众。接访过程中,林贻影检察长认真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仔细查看他们提交的书面材料,与群众深入交流,从法律、情理角度予以解释,并一一提岀解决问题的方案和路径。同时要求陪同接访的检察人员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精神,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诉求,用心用情用法办好每一起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