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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宇:聚力“三查融合” 提升监督质效 构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检察一体化机制
时间:2022-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次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工作推进会。本次会议围绕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全面落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高水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决定》及6个配套意见,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组织架构优势,建立具有鲜明浙江特色、展现浙江改革特质的检察一体化机制”为主题。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就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构建具有鲜明浙江特色、展现浙江改革特质的检察一体化机制,特别是进一步抓好“三查融合”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正确认识当前形势,深刻领会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对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把准吃透中央、最高检关于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的相关部署要求。要准确把握政法改革的阶段性特征,深刻认识加强检察一体化建设是政法改革系统集成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必由之路,深入推进“三查融合”工作,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性重塑变革。当前,全省“三查融合”等检察一体化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建章立制基本实现全覆盖,机制运行愈加顺畅,监督质效不断提升,数字赋能成效显著。针对问题和不足,要进一步全面提升思想理念认识,避免简单、机械、割裂的理解;在各级、各地、各条线之间推进工作的平衡开展;在融合开展线索研判、调查核实,融合运用监督线索实现一案多办、协同办理等方面形成更多实践和制度成果,充分发挥审查、调查、侦查各自属性,产生倍增效应和综合效能的“融合”,不断提升融合质效;进一步加强干警的业务素能建设,通过有效的学习、实践来匹配“三查融合”工作的更高要求。

二是以“三查融合”机制为牵引,加快形成体系严密、配合有力、联动高效的浙江检察一体化机制。要牢牢把握实现法律监督高质效这一根本出发点,更加深刻认识到,“三查融合”着眼于检察一体化整体大局,致力于法律监督工作各领域、全方位的高质效,从而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公信力和权威。要把“强监督、抓质效、树权威”摆在核心位置,以“三查融合”确保法律监督质效过硬,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切实让党委政府认可、老百姓满意、法治同行信服。要牢牢把握融合发展、一体履职这一关键任务。在推进“三查融合”过程中,不能仅限于线索的融合,要以“重塑变革”的目标,进一步在“融合发展、一体履职”上动脑筋、下功夫,实现横向、纵向一体化无缝衔接,达到一案多办、协同办理的实战效果。要牢牢把握一体推进数字检察这一核心路径。数字检察与“三查融合”要实现同向发力、功效叠加。对数字检察办案中审查发现的类案线索,要充分运用“三查融合”去核实、去深挖,深入发现和促进解决执法司法领域深层次问题;推进跨区域、跨条线、跨部门的贯通融合,以突出数字检察实战实效,倒逼加快“三查融合”实战机制的建立健全。要牢牢把握“监督促进治理”这一价值追求。在深挖执法司法领域深层次问题的基础上,要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以“一盘棋”思想推进工作落实落地。要加强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协同高效。省检察院机关要研究确定“三查融合”工作的领导小组、牵头部门,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改革责任落实到位,一体化机制运行更加顺畅紧密;尽快总结、提炼、吸收各地各条线关于检察一体化、“三查融合”工作已有的经验和做法,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构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检察一体化机制。要加强调查研究,确保工作行稳致远。要坚持问题导向,多进行理论探索,多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来推进工作。当前在工作开展中,要十分注意“三查融合”的规范运用。要加强总结推广,确保工作推陈出新。要发挥省院案例研究中心等平台载体作用,择优刊发推广各地成熟的经验做法、制度机制,供各地学习借鉴。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主持。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全省三级检察院。杭州萧山、宁波慈溪、温州瓯海、湖州长兴、嘉兴平湖、绍兴柯桥、金华婺城、衢州江山、舟山普陀、台州路桥10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