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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我市春节期间社会面治安、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时间:2021-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安全工作,认真研究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我市治安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01  治安服务领域 

  春节长假期间,舟山跨海大桥进出车流量达19.6万余辆次,普陀山景区共安全迎送游客36.5万余人次,全市社会面治安总体平稳。
 

  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全市共投入警力1.1万余人次,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巡、动中备勤等“四项机制”,对广场、商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通过“车巡+步巡”的方式加大巡逻防控的密度和强度,提高社会面见警率,深化“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强化面上震慑力和控制力。 

  为确保景区绝对安全,全市以“智慧警务”建设为抓手,强化女子巡逻队等旅游警察队伍建设,驾乘警用平衡车、佩戴5G智能AR测温眼镜,深入景区各景点巡逻执勤,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为游客提供零距离服务,全力护航春节景区平安稳定。 

  我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不打烊,开通便民服务通道,工作人员轮班值守为群众提供服务。同时全力做好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在舟“就地过年”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上下联动,有力保障了3万余名务工人员留守的鱼山绿色石化基地“安全有序运行、建设生产不断”。 

  02  危险化学品领域 

  落实第三方服务机构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和风险日志公示系统的线上巡查,督促企业保持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不间断;强化执法检查,对浙石化值班值守和生产运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同时,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点近200家次,整改安全隐患50余处,查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1100余箱。 

  03  交通运输领域 

  按照春运工作总体部署,提前完善10个易堵交通节点预案,落实25处道路安全隐患防护措施,高效运行节假日疏堵保畅专班,投入铁骑84组、警力1798名。同时,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车站、码头等交通站点严格落实“交通窗口”的防疫措施;对客运经营单位严格做好乘客和一线员工的个人防护措施;对冷链物流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进口冷链物流环节把控。 

  04  旅游安全领域 

  制定了两级假日旅游应急响应预案,设立5个专项组,对旅游交通集散地、A级景区、星级饭店、公共文体场馆、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环节加强安全检查。全市各级文广旅体部门共派出45个督查检查组,出动了督查巡查人员1052人次,检查行业系统单位462家次(包括旅游团队72个),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处。 

  05  渔业船舶领域 

  组织开展了冬汛渔船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强化渔业与公安、海警部门海陆联合执法,形成海上执法震慑,全面压实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渔业应急值班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坚决杜绝渔船脱编和进出港不报告等问题,严厉查处渔船轨迹异常及不重视警示区提醒等行为。重点强化春节期间出海作业渔船的动态监控,督促落实渔船动态点验、编组生产、值班瞭望等安全制度,并及时做好寒潮等恶劣天气的预警防范工作。 

  06  船舶修造领域 

  春节期间,我市8家主要船舶修造企业没有停工放假,业务比较繁忙。节日期间,在企业层面实行了领导带班和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提级审批制度。各级应急部门高度重视这些未停工船厂的安全监管工作,节前和节日期间开展了安全检查,进一步督查船舶修造企业强化油船(危化品船)进厂明火修理前的安全生产条件确认,重点抓好有限空间、涂装、吊装、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审批、管控工作,有效防范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07  消防安全领域 

  组织开展“护航春节”消防安全系列行动,组建专家团队对全市2万方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开展“会诊式”检查,针对宾馆饭店、寺庙古建筑、旅游景点、民宿游乐、交通枢纽等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点分析,将监督和救援两支力量集中到关键部位、关键时段,精准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同时,广泛发动行业部门和基层网格力量对居民楼道、沿街商铺、特殊人群、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领域)开展排查整治,落实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08  森林防灭火领域 

  及时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森林火灾紧急防控期(1月20日起到2月20日),同时,市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在春节前5天及假日期间,禁止森林禁火区内一切野外用火。春节期间,全市各级护林员和防灭火队伍全部到岗到位,严阵以待,在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公墓地等主要入口,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春节期间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