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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全省市院检察长座谈会召开
时间:2021-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如何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如何落实?省委“十四五”规划决策部署和省委常委会听取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指示精神如何在检察工作中落地见效?1月22日,浙江省检察院召开市院检察长座谈会共同研商“十四五”时期浙江检察工作思路,来自全省11个设区市检察院的检察长现场交流,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指出,全省三级检察院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述会议精神实实在在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要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要以“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服务中心大局、强化自身建设始终。

  在工作思路上,要紧扣“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五大历史使命”要求,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要紧扣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深化法治化改革,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要紧扣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以数字化为牵引,科学谋划检察工作长远发展;要紧扣法律监督能力提升,坚持唯实惟先、善作善成,打造“四化”检察队伍。

  在工作抓手上,要把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独特优势作为切入点,厘清“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引领和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要把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独特作用作为切入点,深化检察机关对执法司法办案的法律监督;要把深化检察工作数字化改革作为切入点,以数字赋能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工作目标上,要在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打造浙江检察工作标志性成果上有新突破;要在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提升监督质效上有新突破;要在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制度机制瓶颈上有新突破;要在推动落实司法责任、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有新突破;要在坚持数字赋能,提升智慧检察能力水平上有新突破。

  在工作推进上,明确“十四五”时期浙江检察工作的“设计图”。全省检察机关要以省检察院下发的“1+6”规范性文件为总纲开展工作(高水平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决定、高水平做好“四大检察”的“四个意见”、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四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的意见);制定好“十四五”时期浙江检察工作的“施工图”。省检察院正在根据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性文件,进行任务分解,结合我省实际统筹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并计划提交“十七检”会议审议。省检察院将强化督查督办,紧盯不放,各地各条线要“挂图作战”,确保每项任务要求执行落实到位;做好“三个年”(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察提升年)活动总结。今年是“三个年”活动的收官之年,各地要按照“三个年”活动的要求,慎终如始、与时俱进抓好工作的推进、总结和提升,为这项活动画上圆满句号。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主持会议。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各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