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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春燕被授予“最美浙江人·最美诚信人”称号
时间:2020-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美浙江人·最美诚信人 

9月18日-19日,浙江省首届“最美浙江人·最美诚信人”发布典礼在杭州举行,南浔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章春燕被授予“最美浙江人·最美诚信人”称号。 

 

9月18日,省委书记袁家军在省人民大会堂看望“最美浙江人·最美诚信人”。

   章春燕,2005年8月进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公诉部主任、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十五年来,她始终坚守在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第一线,共办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涉案人数2000余人,无一错案;她创新出台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分类观护等十余项工作机制,精准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所办案件六次获评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她用真诚和坚韧,热血和奋斗,在新时期基层检察工作中描绘出一道绚丽的风景。她带领的未检团队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对全省未检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等称号,获评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基地。

  章春燕本人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六五普法模范个人”“全国未检工作突出的个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浙江省最美公务员”“浙江好人”等荣誉称号,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等媒体多次对其所做工作作专题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