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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公开听证一起刑事申诉案件
时间:2020-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省检察院公开听证一起刑事申诉案件

 

    浙江检察网嘉兴讯 6月8日,作为最高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王祺国主持公开听证,这在全省属首次。

    2013年1月至2月,本案申诉人郑某某、毛某某为亲属办理取保候审、申请缓刑被叶某某骗取现金四十万元。2019年6月,嘉兴市中级法院改判上诉人(一审被告人)叶某某违法所得四十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申诉人郑某某、毛某某不服法院二审判决和嘉兴市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认为叶某某骗取的钱款应当退赔申诉人,遂向省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要求法院改判叶某某退赔四十万元。

为真正解开申诉人的“法结”和“心结”,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本次公开听证主动邀请了省市人大代表、专家、律师等5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听取评议。

    公开听证中,各方围绕被骗的四十万元是否应予退还充分发表意见,主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了申诉请求、理由和依据,原案承办人、原刑事申诉案件承办人阐述了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相关证据。

     在听取各方陈诉后,听证员向申诉方、原案承办人、原刑事申诉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问,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最后经过闭门评议,形成听证评议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听证评议意见不作为本案刑事申诉审查最终结论。省检察院将结合听证评议意见,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最终审查结论,并在审查结论通知书作出后十日内送达申诉人。

    “检察公开听证是以‘检察开庭’这种形式,以看得见的方式解决检察信访矛盾,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检察听证过程当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会,有助于集中多方力量化解信访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这也是司法亲民、司法民主的体现。”本案主办检察官、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王宪峰说。

据悉,本次公开听证采取网络连线直播模式,最高检同步在活动开幕式上实时播放宣传,全省三级检察院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