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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时间:2020-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全省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全面启动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6月5日第49个世界环境日之际,省检察院联合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治水办(河长办)召开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办非法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水域、非法围垦河道、湖泊;未达标废污水排入河道(湖泊)水域;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弃置矿渣、石渣、垃圾、固体废物、偷排泥浆;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采砂(石)、取土,不按许可内容采砂(石)、取土等行为,以及行政机关未依法对上述行为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

    专项行动要求积极摸排线索。如水利部门要综合利用水政水管队伍日常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涉水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发现、调查核实严重侵害水环境水生态的线索。治水办(河长办)要充分利用各级河湖长巡查等方式,掌握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问题。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12309线索举报等多种途径,摸排严重侵害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线索。

同时,集中办理一批案件。要求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采取责令整改、罚款等行政手段依法查处,必要时可以商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等法律援助;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权限范围的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治水办(河长办)要做好相应的督促检查和协调配合等工作。检察机关要集中力量办理一批高质效的公益诉讼案件,形成规模监督态势;要依法全面客观调查收集证据,积极探索运用公益诉讼勘查箱、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进行调查,提高线索比对和取证固证水平,夯实案件质量基础等。

    另外,建立健全行政诉前整改机制。要求检察机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诉前圆桌会议、第三方评议等形式,强化诉前程序监督,提升监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被督促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职,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近年来,我省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率先在全国实行河长制,特别是实施“五水共治”以来,“消除黑臭河”“剿灭劣Ⅴ类水”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河湖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得到了大幅提升。

    守护“美丽河湖”是一场持久战,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为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防力度,早在2017年6月30日,省检察院成立派驻省环保厅检察官办公室。2019年5月,又联合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全国首家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开展公益诉讼环境损害类案件的勘验取证和检测鉴定等技术服务,并为相关案件办理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指导和培训支持。 

据统计,自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两山”理念为基本指引,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截至今年5月,共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536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54.45%,通过办案,督促保护耕地、林地2700余亩,清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66万余吨,为建成“高颜值”美丽浙江持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