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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四项“零”记录来之不易
时间:2011-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过程中,我院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入手,在机制上大胆探索,形成了全程无缝监督防脱漏,全程同步帮教促回归的社区矫正全方位同步监督工作机制。这一做法先后被高检院、浙江省委政法委转发,并得到省委领导的批示。两年来,我区一直保持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因违规被收监执行、重新犯罪率四项记录。 

如何有效防止矫正人员脱管和漏管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难关。法律规定,社区矫正由罪犯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负责监督、考察,而居住地的具体含义、年限并未明确界定,这部分人容易出现居住地和户籍地都不管的两头空现象。我院进行了专题调研后认为,户籍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三年以上、且有稳定住所的罪犯,从社区矫正实际效果出发,交本地司法机关执行更为适宜。为此,我院与公安、司法、社区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工作会议,阐述理由,统一认识,促使相关部门就此达成共识,并帮助区矫正办制定了《人户分离对象管理暂行规定》。 

一直以来,监外执行的罪犯尤其是职务犯罪罪犯的保外就医问题,公众都非常关注。为加强医疗鉴定真实性的监督,切实提高保外就医的公正性,我院主动与有关医院联系,共同制定了院方只对持有司法机关出具的正式法律文书,并在办案单位相关人员陪同下的保外就医罪犯作医疗鉴定;不定期、不定点进行医疗鉴定抽查;作鉴定的医生临时指定并尽量避免与前一年相同等具体规定,有效地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防止罪犯骗取保外就医。 

此外,通过不断摸索,我院还建立监督一站式集中交接,防止入矫环节漏管;监督临时集中点验,防止衔接过程脱管;建立协作配合制度,防止因法律文书送达滞后导致漏管等工作机制。两年多来,我院共监督监外执行人员600余人,通过检察建议监督19名漏管人员和9名脱管人员及时落实监管措施。 

在加强监督,防止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同时,如何帮助矫正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是我院着重思考的一个问题。为此,我院坚持监督与帮教同步、监督与教育挽救同步,将人性化执法理念贯穿于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建立教育谈话制度,做到入矫、有重新犯罪倾向、思想情绪波动较大、解矫四必谈,将法制教育和谈心交流贯穿于矫正工作的全过程。根据犯罪的性质、社会危害性以及日常表现等实行分类管理,对接受矫正抵触情绪大、表现差、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高的人员,建立重点人员矫正档案,加强心理疏导,实施重点教育、帮助和转化。对有悔罪态度、积极改造的未成年罪犯,采取一人一方案面对面帮教等个性化执法方案,帮助他们尽快摆脱犯罪阴影、回归社会。对家庭贫困的特殊矫正人员,积极帮助申请低保补贴、联系安排工作等,尽量帮助解决困难,缓解生活压力,防止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目前,已有1名矫正对象顺利考上大学,在成功解除矫正的254人中,涌现出不少向地震灾区捐款、资助困难学生、安置下岗职工、看望慰问困难户、参加义务植树等回报社会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