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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至8月初,我院“培增工作室”工作人员协同公诉科办案人员到城东街道、解放街道、岑港司法所宣布了对3名犯罪嫌疑人的不起诉决定,并同步做好帮教无缝监督手续,到昌国街道检查了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及台账、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等。
7月18日下午,在昌国街道检查
7月22日下午,在解放街道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做好办理帮教无缝监督手续
7月29日上午,在岑港镇宣布不起诉决定并检查社区服刑人员档案
8月3日,在城东街道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做好办理帮教无缝监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