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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检察院依托“培增工作室”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11-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在基层检察工作中培育群众观点,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我院创立以全省十大优秀检察官之一李培增同志命名的培增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作为我院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一是准确定位,明确培增工作目标。工作室以培育群众观点,增加和谐因素为目标,综合运用法律监督、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和解调处等手段,融法、理、情于一体,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教育。二是大胆实践,推行1 + 1+ 1工作模式。工作室兼作青年干警群众工作实践基地,采用1 + 1+ 1工作模式,由李培增同志、所涉案件承办人和三十周岁以下青年干警担任工作室成员,青年干警实行每月轮值和全日制上班制,每名青年干警每年到岗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通过看先进、学先进、跟先进加快青年干警进步成长。三是积极参与,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定位,工作室全面参与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申诉案件调处息诉等矛盾化解工作。落实工作室和业务科室双向沟通协调制度,侦监、公诉部门受理案件后,经审查将可适用检调对接机制的轻微犯罪刑事和解案件或当事人要求调解的案件,及时转工作室办理。工作室收案后,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主持调解的决定。落实案件调处深入现场制度,工作室在组织案件调处中,必须深入现场,深入一线,走近群众,倾听基层意见,并适时开展解疑答惑工作。落实和解息诉案件首次回访制度,对所有达成和解、促成息诉的案件,工作室应在十日内开展首次回访,并填写《回访登记表》,增强和解息诉的效果。是立足和谐,开展人性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室对社区矫正职能部门工作行使检察权,依法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挽救,做到入矫、有重新犯罪倾向、思想情绪波动较大、解矫四必谈,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对接受矫正抵触情绪大、表现差、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高和未成年的矫正人员的重点帮教,实行青年干警与重点矫正人员一对一个性化帮教,注重心理疏导。加强对家庭贫困矫正人员的特殊帮扶,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困难,缓解生活压力,防止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