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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收条引发14年诉讼,检察机关这样定分止争…
时间:2024-02-28  作者:  新闻来源:定海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谢谢检察官,了却我这么多年的一个心病,以后能睡个安稳觉了……”近日,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张某将一面印着“维护正义,两袖清风”锦旗送到了定海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手中,感谢检察机关帮她结束了一场长达14年的诉讼之路。

当事双方互告,官司打了14年

2007年,张某向李某借款28万元,因未及时归还借款,李某于2009年9月起诉至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万元。张某在外打工未参加庭审,法院缺席判决张某应向李某归还上述借款。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几年后,张某回到舟山,向法院提出在李某起诉之前,其已经向李某归还过本金5万元,并提供李某亲笔书写的收条为证。2021年,张某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称原审中李某明知张某已经归还部分债务,仍然按照全部书面金额起诉,系虚假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原审并退回多执行的款项。今年3月,法院裁定驳回张某的再审申请。

申请监督,双方各持一词

张某对法院裁定表示不服,向定海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调阅审查了该案审查、执行卷宗,并对当事人分别进行询问,双方各执一词。张某称该收条是在还钱时李某当场写下的,并有第三人在场为证。李某则辩解称确实是收到该5万元的还款,也是其亲笔写下的收条,但是,该笔5万还的不是其起诉的28万元本金,其和张某另有借款,这笔还的是其他的借款。此外,这笔借款的借条,也因为在已经还清欠款的前提下,在第三人的见证下将借条撕毁了。

检察官找到相关的人员核实,2名证人均印证了张某和李某的说法。后检察官又至银行调取了双方当年的银行流水,但因年代久远且双方多用现金进行资金往来,无法从中推算双方借款真实情况。

结案≠案结,能动司法促案结事了

经细致研判,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亦无法查清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申请人张某诉称原审判决书部分系虚假诉讼的证据不充足。通俗点说,案件至此可以不支持张某的监督申请而结案。

“如就案论案结案了事,这桩矛盾可能会就此牢牢生根并不断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于是,检察官将办理此案的方向调转为如何化解双方矛盾,力争在案件办结的同时实现息诉罢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检察官在对双方背靠背多次调解中,了解到张某的丈夫瘫痪在家需要照顾,家中经济条件十分拮据。而李某未执行到位的欠款已剩余不多,多年来因本案亦被牵扯到了大量精力,对她来说也想了却这块心结,结束诉累。

检察官耐心地将其中的利弊向双方当事人讲清楚,引导双方走向和解。最终,李某表示可以放弃剩余的执行款,张某也同意不再对李某进行控告申诉。

公开听证,释法结解心结

为更加公正、高效、透明地化解双方争议,4月14日,定海区人民检察院在区社会治理中心召开本案的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院执行法官共同对本案进行调解工作。

“当年的原审因为是缺席判决,收条是没有被提及,如今张某虽然拿出收条,但也没有其他证据证实已经归还5万元借款……”承办检察官和听证员详细解答了申请人的疑虑,并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为双方提出合法合理建议,打消双方疑虑。

最终,李某同意自愿放弃剩余执行款,并自愿办理执行案件结案手续。申请人张某同意自愿撤回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申请,同时承诺不再向司法机关提出任何告诉。至此,双方约定之间的民事纠纷已经全部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他民事纠纷争议。听证结束以后,在检察官、执行法官、听证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打了这么多年的官司总算有了结果,我不单是为了钱,就是为了要个公正说法……”李某潸然泪下,撕毁了多年来所有申诉和上诉的证据材料,这一桩持续了14年的纷争终于按下了“终止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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