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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用耕地岂能不交税?数字赋能堵塞违法占用耕地税收征缴漏洞
时间:2022-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违法占用耕地税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已经与自规、农林、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了涉税信息共享和配合机制,定期交换非法占地查处信息,共同做好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工作。”近日,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收到了来自税务部门对违法占用耕地税征缴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回复函。目前,对相关主体占用耕地税的征收也正在加紧推进中。


办案检察官与技术人员对案件信息进行梳理建模

今年5月,定海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耕地占用税存在征缴不到位情况。根据该线索,检察官初步分析研判,认为这种情况并非个例,遂决定利用数字检察开展类案监督。

“我们借助浙检数据应用平台,搭建了数字化线索筛查新模型,将耕地占用税征缴情况数据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近年来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等农用地作出行政处罚的海量数据,进行了建模比对。”办案检察官介绍,经过数据碰撞,发现辖区内仅有合规占用耕地的主体在正常缴纳耕地占用税,而违法占用耕地等农用地的纳税义务人却普遍未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过耕地占用税,总计筛选出60余条耕地占用税漏征的案件线索。此类情况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也影响国家耕地保护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8月11日,《浙江法制报》报道该项工作

5月18日,定海区检察院分别向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税务部门制发行政检察检察建议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责,及时对相应主体催缴、追缴税款,同时建议构建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确保耕地占用税征缴信息及时互通、税款应征尽征,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耕地保护政策的有效实施。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6月29日,定海区检察院邀请辖区税务、自规部门召开协调会,会议围绕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违法占用耕地税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最终各方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会签了《关于耕地占用税征缴问题的联合会议纪要》。


定海区检察院邀请辖区税务、自规部门召开协调会

随后,当地税务机关连同自规部门迅速开展了耕地占用税征管专项行动。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进一步研判确认,自2019年《耕地占用税法》实施以来,辖区内共查处非法占用农用地23宗,共计应征缴耕地占用税180余万元。

此外,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建立了耕地占用税信息共享和配合机制,推动税收协同共治,依托“信用+风险”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全流程一体化智能监管模式,加强税务执法风险防控,确保税收政策精准落地。

 

来源丨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