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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奶粉岂能随便卖?数字化监督帮您来“扫雷”
时间:2022-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们在售的这些特医奶粉都是进行了备案,全程受监管的。”

  日前,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母婴用品店进行巡查,发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乱象得到了严格规范。检察官还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网站对相应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进行查询,发现之前无特医食品销售许可的商家都已进行经营备案。

  婴幼儿湿疹、过敏现象多发

  特医食品“趁虚而入”

  今年3月初,新手妈妈杨女士因为6个月大的儿子脸上总是生湿疹,于是到母婴店购买缓解湿疹症状的药膏,店主向她推荐了一款氨基酸奶粉,说是对缓解婴儿湿疹效果明显。“孩子入口的东西可不是小事!”杨女士在网上查了下此类奶粉的相关信息,发现这种奶粉属于特医食品,该类食品必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生产、售卖此类产品需要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或者经过备案,但杨女士在商家的营业执照上却没找到特医食品的踪影。杨女士随将该问题上传到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举报平台。

  接到线索后,定海区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随即走访了包括涉事商家在内的多家母婴用品店,发现母婴用品店超范围经营现象不止于氨基酸奶粉类的特医食品,甚至有店铺销售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医奶粉与普通奶粉混放等现象也比较普遍。

  氨基酸奶粉、幼儿配方奶粉等特医奶粉属于特医食品的一种,是针对过敏体质婴儿开发的奶粉,处于食品和药品的中间地带。因婴幼儿湿疹、过敏、乳糖不耐受等现象多发,近年来,特医奶粉刚需群体逐渐扩大,母婴用品店在宣传时常带有改善湿疹、过敏的宣传用语,焦虑的新手妈妈往往会购买该类产品。

  检查发现某母婴店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

  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特医食品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注册,生产、售卖企业也应取得相应的许可,需要在医生和营养师的指导下方可用,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疗机构或者药店销售。但事实上,母婴店经营者往往不具备营养学、医学等专业知识,出于商业利益,过分推销夸大特医食品的作用,尤其是尚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商家,进货渠道也存在问题,婴幼儿擅自食用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隐患。 

  事实上,特医食品市场乱象由来已久,“李鬼当道”。早在2019年7月,媒体就曾曝光过湖南郴州地区的一起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幼儿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建议给孩子食用氨基酸奶粉,家长们到母婴店买奶粉,经导购员强烈推销,购买了冒充特医奶粉的固体饮料,导致幼儿营养不良,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 

  数字赋能

  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婴幼儿食品岂能乱象丛生,这道安全底线必须守住。”为了摸清底数,将氨基酸奶粉、无乳糖奶粉等特医食品经营行为全部纳入监管,定海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调取了辖区内母婴用品店的登记注册清单,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相应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进行查询,进一步用数字应用平台建模分析,筛选出无特医食品销售许可亦未进行经营备案的商户28家。

  4月15日,定海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辖区母婴店进行集中排查、整改,并引导母婴用品店合规经营。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开展特医食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环节安全监管专项检查,以商场超市、母婴用品店、医院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月子中心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对经营者有无合法证照以及特医食品进行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超范围经营特医食品的商家,要求注册备案增加特医食品销售,对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做了下架处理,要求将婴幼儿配方奶粉、特医食品等特殊食品和儿童奶粉分柜摆放,并做标识。此外,还重点查处婴幼儿乳制品、特医食品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等行为,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规范了婴幼儿奶粉店经营秩序。

  

  定海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回访检查

  “‘摇篮里’的食品安全,需要父母的用心、商家的良心,如果良心靠不住,那就依靠法律,我们一起监督。”定海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该院将更加有力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责任,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