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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捕猎幼獐被公诉
时间:2010-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男子非法捕猎了三只幼獐。近日,该名男子被定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

獐,别名河麂、牙獐,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严禁捕猎。65日,定海双桥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前来自首。经询问,民警得知该名男子是双桥镇居民王明(化名)。当日上午9时许,王明骑摩托车途径双桥镇天童梅花岭附近,听到母河麂(俗称“獐”)生育时发出的叫声,王明之前听说幼獐身上有一种东西叫做“獐奶”,吃了很补,遂上山寻找。他在山上抓获三只幼獐后,就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其杀害,并放于摩托车后备箱。回家途中因遇巡逻民警,他弃车逃离。之后,王明越想越不安,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71日,王明被定海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定海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明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王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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