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案件聚焦
谎言
时间:2010-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因没钱用了,不靠正当途径去赚取,反而想各种方法,骗取他人信任,由此达到诈骗的目的。谎言终归是谎言,被戳穿时,只剩赤裸裸的真相,与难言的懊悔……

  心生骗钱妙计

  张海是个80后,是普陀人,小学毕业后,就未继续学业,工作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直不太稳定。年纪不大,“记录”却较多,曾犯盗窃罪做过三年多牢,刑满释放后,张海不思悔改,又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再入铁窗,2008年11月才刑满释放。

  去年三四月,经人介绍,张海与岱山姑娘王可认识,随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王可在定海一家公司工作,张海经常去其公司找她,一来二往,公司里很多同事,包括公司老板李枫及其妻子都认识他。张海认识王可时,就知道她的父亲因贪污被抓,亦没把此事放在心上。

  没有稳定工作,无固定收入的张海,用钱不免紧张。去年9月,张海身上没钱了,但又不想靠自己的劳动赚钱,而是苦思冥想有何办法可以“搞点钱花花”。很快,他就灵光闪现,计上心头,多次去女友公司,与女友老板、老板娘也比较熟悉,感觉对方为人不错,而且对方也知道王可父亲的事情,何不编造“用钱保释王可父亲”的理由去骗李枫。

  博取同情,“计谋”成功

  在心里谋划好“说辞”后,张海即开始实施。2009年9月8日上午,张海趁着王可请假去岱山之机,来到王可所在的公司。到公司后,张海采取“以悲苦身世博取同情”的策略,因李枫不在办公室,他先碰到老板娘,于是就和其聊天。一开始,张海说自己五岁死了父亲,母亲改嫁,后由爷爷养大,令听者颇为同情。

  张海一看,酝酿已较为成熟,就开始讲王可的父亲已被判刑,因贪污需退赃10来万,退赃后即可保释出来。现在还差3万6千元,要马上拿到岱山去,而他从朋友处可借到6000元,还差3万元。对于这3万元钱,张海打算下午回六横去,把老家的房子抵押去贷3万元钱。中午11点左右,李枫回到公司,听张海讲述这番事情,显得很“着急”,他的可怜身世及生动的“表演”,令李枫与其妻子生起恻隐之心,且信以为真。“你到六横去贷到钱,还得到岱山去,恐怕来不及了,要不你先从我们这里拿3万元钱过去。”

  计划已成功在望,为免对方生疑,张海故意表示,要问问王可看看。遂走到李枫办公室外,假装很急地与王可通话:“王可,你父亲开庭需要的钱我还差3万,要不那3万先从你们公司李总处借一下。”后回到办公室对李枫说:“王可也讲好的,3万元先从公司借一下,第二天我来还给你。”随后,李枫便与其妻陪同王海一起到定海区解放东路的一农村合作银行,由李枫取出3万元后交由王海。

  3万元挥霍光终落网

  编造谎言,顺利拿到钱后,张海乐滋滋地于当日下午,回到六横老家。为把戏“做足”,当日下午,张海还打了个电话给李枫说贷款已经弄好,第二天会把钱还回。其实,张海回六横后,手机卡也被其拿出扔掉了,3万元钱就用于每天KTV、吃饭等,全部挥霍光。

  第二天上午8时许,王可去公司上班,听公司人讲起老板借钱给男友的事,就赶忙去问老板,李枫就跟她讲述事情的经过。听完后,王可马上意识到张海是在欺骗老板,因为其父亲刑还未判下来,且未要求男友去凑钱将其父亲保释出去。恍然大悟后,李枫赶紧去报案,

  日前,定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海提起公诉。(文中人物系化名)

  检察官点评:本案中被告人张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为满足个人私欲,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博得他人信任,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如转载法律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