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刷着短视频,看着博主大快朵颐,金黄酥脆的炸鸡、热气腾腾的火锅、堆得冒尖的菜量……你是不是也无数次被这样的探店视频“种草”,迫不及待想去打卡?舟山定海的李女士就是这样做的。然而,当她根据视频找到那家店、满怀期待地点餐后,端上桌的菜品却让她傻了眼——卖相、分量,都和视频里“差了一大截”。更让她不舒服的是,她原本以为这是博主的真心分享,点进去才发现,视频下方赫然挂着团购链接。“这哪是分享,分明是广告啊。”李女士的语气里满是失望。
带着这份“被欺骗感”,李女士向定海区检察院反映了这一情况。她的遭遇并非个例。随着探店视频成为人们消费决策的重要参考,一些隐藏在美食镜头背后的“商业套路”也开始浮出水面。那些看似真诚的“体验分享”,究竟是博主的真实感受,还是收了钱的商业推广?消费者往往难以分辨。
接到线索后,定海区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检察官发现,辖区内多家餐饮商家通过与本地自媒体博主合作,发布探店类短视频,内容涵盖菜品介绍、用餐环境、优惠活动等,视频下方往往附有团购链接,可直接跳转购买。然而,这些视频无一例外未标注“广告”字样,极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博主的真实消费体验,从而产生误导,甚至其中部分店铺内相关食品与推广不符。
“这些行为已经违反相关规定。”办案检察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属于互联网广告,必须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且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涉事探店视频既未标明“广告”,部分内容还与实际情况不符,已对消费者构成误导。
针对这一问题,定海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辖区内未标注“广告”的探店视频进行核查整改,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探店视频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引导方式,既有商业价值,也承载着消费者的信任。”3月13日上午,定海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辖区“网红达人”、数字广告企业、商家代表召开网络广告行为规范座谈会,开展法规教育、风险警示和合规指引,依法规范商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属于广告内容但未明确标识“广告”的短视频。同时持续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全方位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本地互联网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让探店回归真实,让分享回归真诚,让消费回归放心。 定海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流量时代为消费者的“舌尖期待”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