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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妇孺维权第一哨--记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得主定海检察院
时间:2010-07-14  作者:  新闻来源:浙江定海  【字号: | |

  东海妇孺维权第一哨--记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得主定海检察院

  东海妇孺维权第一哨

  记“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获得者舟山定海区检察院

  陈卓 姚海波 邵海凤

  前不久,经中央政法委、综治委、全国妇联等19家部、委、办联合评审,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获得了“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成为我省惟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

  翻开一个个案卷,走进检察官们平和的回忆,我们看到的是一串闪烁着爱的光芒的足迹。

  给一次机会的幕后工作

  前不久,定海区检察院收到了一个案情简单的抢劫案——未满16岁的小伟(化名)参与抢劫了一个小学生的金项链。

  但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还对此进行了一番“外围调查”。

  原来,小伟本来住在城里,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各方面表现也不错。父亲去世后母亲外嫁了,小伟被托付给叔叔和舅舅照管。舅舅介绍小伟到村里的一家工厂工作。没有朋友,加上母亲不在身边的孤寂,农村的生活让城里来的小伟无法适应。

  与舅舅吵了一架后,小伟来到城里找到叔叔。叔叔一家工作很忙,小伟就开始了每天吃喝玩乐的生活。上网、唱歌、住宾馆……母亲给的生活费根本不够用。于是,在“朋友”的提议下,两人把那个小学生骗到了偏僻处,抢了金项链就跑。

  这番调查下来检察官发现,小伟没有前科,以前在校的表现也不错。“若因此被关起来,反而可能受各种负面因素侵蚀,倒不如给他一次机会、予以正面引导。”

  由于小伟确实具备一定的帮教条件,于是,检察官联系上了小伟的母亲,并和小伟的叔叔、舅舅拟了一份《帮教实施方案》。其中,有详细的帮教内容:小伟保释后安置在定海某模具厂工作,具体管理监护人为其舅舅;小伟吃住安置在工厂内,舅舅要对小伟平时交的朋友和进出娱乐场所进行有效的监控管理……

  帮教方案开始实施没多久,检察官便悄悄地进行了一趟“突击检查”。见小伟正在厂里用心钻研技术问题,检察官们才放心了。“小伟成熟多了,很上进!”现在,叔叔和舅舅都这样说。

  在定海区检察院,检察官办理妇女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直坚持“三个主动”:主动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见面;主动联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就读学校;主动走访他们所在的社区(村委会)、单位或基层派出所,以全面了解掌握涉案女性或未成年人的身体状况、心理特征、家庭环境、平时工作学习表现及社交情况,分析研究他们的犯罪动机和原因,弄清外界对他们的负面影响,做到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年龄、案后悔改表现都了熟于心。

  加速和减速的社会效益

  小凡(化名)是舟山人,在北京读大学,平时表现不错,可去年暑假他却做了一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情——出于好奇,他偷了一台价值7000元左右的电脑,被抓获。

  按照一般情况,此类案件在检察阶段至少需要1个月时间,但检察官们却考虑到了一个实际问题:此案若不能尽快办理,取保候审的小凡就不能离开舟山、按时回北京开始新学期了。于是,检察院决定给小凡特事特办——让此案在检察阶段的时间缩到最短。最后,检察院只用了10天便结了案。

  经过各方面的配合,被判了缓刑、交了罚金的小凡,如期赶上了新学期。

  除了“加速”,定海区检察院也擅长用“减速”来办案。去年,该院推出了“暂缓起诉”制度——针对那些涉嫌犯罪却又面临重要考试的青少年学生,等他们安心考完试再办案。

  “对违法犯罪的妇女和未成年人,我们采取的是:拉一把、帮一把的方法。”每半年,定海区检察院就会对辖区内不起诉、作缓刑判决及归正未成年人实行回访考察,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并主动和学校、乡镇村委、街道社区联系,落实帮教措施。

  2004年以来,定海区检察院共对3名怀孕妇女、6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4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这4名未成年人,检察院都积极联系家庭、学校和社区等,并请学校指定班主任或者班长作为帮教人员,随时关注他们的情况,鼓励他们树立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的信心。

  站在维权的第一线

  在美容院工作的阿芳(化名)报警说遭人强奸。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一些“闲话”也传入办案人员的耳朵里:“本来就是在这种地方工作的,怎么能说……”但定海检察院的检察官认为,阿芳是主动报警,那次行为明显违反她的意志,请公安机关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果然,周围居民都可以证明,阿芳做的都是正经生意,并无不端行为。最终,此案被告的强奸罪名成立。

  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思考问题,是定海检察官的办案准则。

  定海检察院的妇委会每年都会选派2名法律功底扎实、业务出色的女检察官,参与区妇联妇女维权咨询中心的工作。

  一天,一位妇女到维权咨询中心哭诉,说自己刚刚生下孩子就遭到丈夫的打骂。她是个农村妇女,没有收入也没有住房,回娘家很可能遭遇另一种歧视;若提出离婚,能分到多少财物将关系到她今后的生存。“在不解除婚姻的情况下,若还发生家庭暴力,就及时报警或者找妇联组织投诉,留下必要的证据,以便将来在离婚时请求相应赔偿……”值班女检察官问清了情况后,既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又提出一些可行的救济途径。

  据了解,定海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刑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及机关团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在侦查监督、公诉部门设立“青少年维权岗”——采用“定人定案”的方式,确定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善于进行耐心细致教育挽救工作的检察官,专门办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和青少年犯罪案件。民行部门则设立“巾帼文明示范岗”,成立女子办案组,重点承办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2004年以来,定海区检察院维权工作组共接待处理妇女、青少年维权咨询和投诉60多件,协助调解多起因失足而诱发的家庭矛盾。

  在定海区检察院,拐卖、强奸、故意伤害、猥亵、组织卖淫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以妇女儿童为犯罪对象的案件,将受到“三优先”的待遇:优先安排、优先阅卷、优先讨论,以达到“三快”——受理快、阅卷快、审结快。2004年到2005年底,定海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89件,全部实行“三优先”办法,最快的当天受理当天审结,重大疑难案件平均审结时间是10天。

  用教育武装妈妈和孩子

  今年“母亲节”,定海区檀东颐景园社区的活动别开生面——许多妈妈被邀请参加“如何教育孩子”的培训活动,讲课的正是来自定海区检察院的检察官。

  如何把法制教育深入进去,辐射到学校、社区,检察官们动了不少脑筋。近年来,定海检察院相继在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舟山二中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选派业务骨干兼任10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设立“青少年维权联系点”。

  检察官到学校上的法制课,每年都有不同的专题。前年的主题是“法制进校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去年是“尊廉崇洁,反对腐败”——专门配合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生开展廉政教育的政策。为讲好这个看似和学生们不太搭界的“廉政”课,检察官们进行了专门调研,发现一些学校的个别学生中也存在“拉关系”的做派——竞选班干部前给同学点“好处”,选上了还请客吃饭。这类可能发生在学生身上的事,成了法制课上的反面教材。当然,反面的只是“点到为止”,检察官老师选了大量的正面实例,用各个阶段领导人的艰苦朴素来教育学生廉洁的重要性,让学生听得心服口服。

  今年春假,听说“万名学生进社区”的活动正在开展,定海检察院还主动和社区联系,借此机会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进行法制教育。目前,已有6个社区的学生享受到了这方面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