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第二批拟享受
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定党政办发〔2014〕254号)和《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定组〔2014〕114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才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对第二批拟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请购房补贴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人才办(地址:定海区昌国路61号区委组织部201)进行反映,受理电话:0580-2601592。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舟山市定海区党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定海区第二批拟享受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人员名单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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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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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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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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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全日制)/毕业院校/人才认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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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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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拟享受
标准
(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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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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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人才认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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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拟享受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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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享受
标准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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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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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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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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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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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宁波大学/第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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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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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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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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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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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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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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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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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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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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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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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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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颖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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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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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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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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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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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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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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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第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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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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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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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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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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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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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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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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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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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第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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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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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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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菁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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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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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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