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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时间:2010-07-14  作者:  新闻来源:浙江定海  【字号: | |

  (一)贪污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二)挪用公款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三)受贿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四)单位受贿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五)行贿案

  1、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六)对单位行贿案

  1、个人对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

  2、单位对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个人对单位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对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七)介绍贿赂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介绍贿赂数额虽然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八)单位行贿案

  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十)隐瞒境外存款案

  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案

  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案

  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三)滥用职权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十四)玩忽职守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十五)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1、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十六)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十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失职被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