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舟山检察机关海洋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启用仪式新闻发布会在舟山市检察院举行,该基地是全省首个全市一体化多层级海洋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这是我市检察机关加速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化建设的又一有力举措。
浙江日报、舟山日报、舟山电视台等多家省市级媒体受邀参加发布会。
海洋是孕育人类生命的摇篮,蕴藏着无尽的资源和秘密。在推动“依法治海”,促进“人海共生”过程中,舟山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聚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野生重点生物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涉海国有资产保护、其他重大海洋公共利益保护,积极参与海洋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办理了沈某某等15人破坏海洋生物(海龟)民事公益诉讼案、沈家门渔港船舶废水直排海洋公益诉讼案、全国首例碍航沉船督促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一批具有全省全国影响力的海洋公益诉讼案件。
会议现场,《舟山市检察机关海洋公益诉讼工作白皮书(2018-2021年)》同步发布,据统计,2018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办理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20件,其中涉海洋公益诉讼案件119件,占比28.3%,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8件,民事公益诉讼31件(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涉海类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前三年办理数量分别为13件、22件、46件,今年1至9月底办理数量为38件。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旭征进行新闻发布
去年以来,为展示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加强海洋公益诉讼品牌创建,根据省院建设活动部署,我市检察机关创新性地以“市院总领统筹,县区特色发展”的理念,提出创建全省首个也是唯一的“1+4”全市一体化多层级海洋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在市检察院“守护海洋”总框架下,四县区检察机关分别创建了“海岸带公益保护”、“海洋资源和海岛文物保护”、“油气品海上环境及安全保护”、“渔牧旅游生态保护”特色公益诉讼品牌。
基地投用后,舟山市检察院与各个县区院之间将形成“1+4”一体化多层级运作机制,为全方位守护海洋提供了新模式。
市检察院“守护海洋”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位于普陀山检察室内,创建具有舟山检察特色的海洋资源立体化多层级保护的品牌化项目,以宣传展板、视频投影、人机交互等方式,全面展示全市海洋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海洋公益诉讼成效、典型案例等。在案件办理、制度建设、合作模式等方面为全省提供可借鉴的舟山经验。
定海区检察院“海岸带公益保护”实践基地,以陆上基地的“涉海类公益诉讼指挥巡查平台”、“智慧鸟岛保护协同中心”、“三护平台”三大模块为基础,以海上基地“渔政33110执法船”为依托,加强与涉海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开展海岸带环境资源保护。
普陀区检察院“海洋资源和海岛文物保护”实践基地以“聚焦海洋生态资源和海岛文化文物保护”为创建思路,运用多媒体触摸屏技术,分成海洋野生动物保护、海岛保护、船舶治理、海岛文物和机制创新等五个板块,并且升级推进海洋公益保护增殖放流海上流动基地建设,创建教育宣传、成果展示等功能为一体实践基地。
岱山县检察院“油气品海上环境及安全保护”实践基地位于该院内部。通过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线索信息库建设等功能创建,不断完善岱山辖区内渔、商船资料以及海上执法信息,在案件多发的区域、领域建立公益诉讼联络点,围绕渔船和商船的海上安全生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工作。同时,面向东海渔嫂监督员、网格员、船员、渔民及社区居民代表等公众需求,就公益诉讼部门职能、办案情况成果等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展示。
嵊泗县检察院“渔牧旅游生态保护”实践基地位于嵊泗县五龙乡田岙村原东山社区旧址公有用房,面积约50平方,充分体现东海渔村的建筑特征,基地分为工作成果展示区、公益诉讼知识答题体验区、线索收集区、办案区等四个功能区。打造集特色成果展示、观摩体验、线索收集等功能于一体的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舟山检察机关将以海洋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启用为新的起点,继续保持初心,在“守护海洋”的道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