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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津浙粤闽琼六省市共聚舟山发布自贸检察宣言
时间:2018-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浙江检察网舟山讯 10月22日,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主办,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舟山自由贸易港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承办的“海上丝路暨自贸区建设与检察工作研讨会”在浙江舟山召开,来自上海、天津、浙江、广东、福建、海南六省(市)检察机关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以及舟山市检察院自贸检察专家智库成员,分“自贸区建设与检察职能发展”和“自贸区检察实务问题研究”两个议题共话“一路一带”背景下的自贸试验区法治化建设。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对研讨会的重要指示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孝清,中共舟山市委书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俞东来到会致辞。

  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推动形成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纵深推进全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提升我国资源配置全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这个全域落在舟山境内的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达到119.95平方公里,是我国唯一一个由陆域和海洋锚地组成的自由贸易园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以及我国立足环太平洋经济圈的前沿地区,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沿线国家建立合作的重要窗口,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在舟山举办这样一个汇集沪、津、浙、粤、闽、琼各地人员的沿海自贸区块区域性论坛,具有首创意义,更为进一步加强沿海区域合作开辟了路径。

  在这片开发开放的蓝色热土,浙江省检察机关正举全力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2017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出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和任务清单,推出依法打击自贸试验区内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破坏自贸试验区市场秩序经济犯罪、强化对自贸试验区行政司法机关法律监督、注重对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司法保护、注重对自贸试验区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立足办案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等17条举措;经省检察院报请省编办批复,舟山市检察院成立专门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部,对涉自贸区刑事犯罪案件实行一体化办案模式,并履行对自贸区内相关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浙江省海洋检察舟山教学基地开班运行,以浙江自贸区研究院专家、复旦大学等高校学者为成员的舟山检察“自贸检察智库”成立,为打造法治先行、制度创新的自贸检察品牌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智力支撑;舟山市检察院深化“两法衔接”,先后与环保、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以及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建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机制;岱山县检察院设立鱼山绿色石化基地检察官办公室,并创新性地开展企业刑事合规风险预警告知工作……检察机关正以实际行动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加速度”。

  经过深入探讨和充分协商,以沪、津、浙、粤、闽、琼六省(市)检察机关名义联合发布的自贸检察《舟山宣言》正式公布。这是本次论坛活动的宝贵成果,标志着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区域合作进入全新的探索创新阶段。以《舟山宣言》为重要的行动指南,六省(市)检察机关将共同建立自贸检察工作平台、共同推进资源共享、共同办好一批案件、共同开展理论调研、共同培养一批人才,切实加强双方、多方协同,细化、实化可操作性举措,深度、全方位推进区域自贸检察工作合作,共同打造重点突出、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中国特色“自贸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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