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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整改206件!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季报”出炉
时间:2018-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浙江检察网杭州9月30日讯 今天,浙江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季报”正式出炉,自6月29日至9月25日,全省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共接收举报线索2996件,举报中心审查后移送各业务部门1722件,办结回复582件,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方式已纠正整改206件,各项数据指标均涨幅明显。

  数据显示,前三个月,来信举报线索数量最多,来信来访举报线索占比81.34%,网络、电话举报线索增幅明显。全省各地区接收举报线索总量排名前三位为杭州、温州、衢州,分别为584件、421件、349件;移送线索总量排名前三位分别是杭州、台州、温州,分别为351件、227件、204件。

  举报中心成立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举报中心要成为受理、流转、督办、答复的指挥枢纽”要求大力开展工作,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如余姚市检察院成功纠正了一起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混管案件;温州市洞头区检察院办理的律师控告公安机关阻碍其行使会见权案件,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办理的控告法院违反法定审理期限案件,控告人均送锦旗表示感谢;德清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拖欠水资源费公益损害案,经监督,某公司全部缴纳水资源费319419.4元;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文物的绍兴多座古桥被损害案件;嵊泗县检察院办理的在油条中添加过量明矾的公益损害举报案,除促使全县整改外,早餐店老板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外卖餐饮平台公益损害案件,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利益”,在当地掀起了外卖平台整改风暴;玉环市检察院办理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人员服刑期满后违反从业禁止性规定公益损害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利;仙居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破坏内河渔业资源生态赔偿案件,使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两名被告人不仅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还将价值18600元的15万尾鱼苗重新放回内河进行损害赔偿。

  据悉,6月29日,浙江省三级检察院统一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为全国首家聚焦公益保护和诉讼活动监督的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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