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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益的名义,检察机关唱响“美丽浙江”协奏曲
时间:2018-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绿色宣言”从东海之滨的浙江萌发,生长,不断实践。去年7月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无疑成为法治语境中助力生态保护的一大新利器。 

 

督促修复被污染土壤62.5亩,复垦耕地138.03亩,清除处理生活垃圾77824吨;关停违法采矿厂、采石场40余家,查扣非法开采设备200余台;挽回被毁损林地380余亩,补种树种近10万棵,放生鱼尾11万余尾……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浙江检察手持利剑,以公益之名,用实打实的工作效果,牢牢筑起了“美丽浙江”建设的司法屏障。

 

 

家园变美了

“衢州地理位置特殊,处在钱江源头,我们将公益诉讼作为两级检察机关的重点特色工作和‘一把手’工程,多措并举、保护生态。”

    今年4月28日,衢州检察机关发起了一场保护母亲河的正义之战。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明田发出动员令,在1年时间内,他们将以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载体,重点打击发生在钱江源区域随意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超标准的废水、废气等10类违法行为。

当然,衢州和公益诉讼的渊源,还不止于此。

2017年7月1日,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的当天,江山市检察院就横亘在钱塘江源头多年的环境污染“炸弹”——江西华龙化工有限公司遗留危化品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一边是盛产清水蟹、有机水稻、茶叶的“世外桃源”,一边是跨省而建的废弃厂区里红褐色带怪味的流水……江山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严靓在见到这一幕时,便下定了将这些化工原料桶搬走的决心。

借着公益诉讼的东风,通过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跨省联动,江山检察、环保、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终于在两个多月时间内将1000余桶近400吨高危化学品处置完毕。

在金华市婺城区,一处处废弃风化的矿山如顽固的“皮癣”,无情粘在“国家级生态乡镇”琅琊镇的绿林之中。好在一纸检察建议,这一遗憾有了好的结局。针对1.7万余平方米的山体破坏面积,当地国土部门出台生态修复方案,经先期治理,290余株植藤本植物、1300余株灌木及各类种子让废弃矿山再度复绿。

在嵊泗枸杞乡,生活污水非法排放成了美丽海岛的哀愁。得益于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当地乡政府立即对运维企业做出处理,关闭案涉沙滩未经截污纳管的冲淋设施,并投资700余万元建设污水处理工程。

围绕“水、土、矿、林”,浙江检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走出了一条陆地与海洋并重、土壤治理与固废清理并重、规范采矿与促进复绿并重、植物林木与野生动物并重的道路。据统计,截至4月,浙江检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共立案3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7件,向法院提起诉讼8件,法院宣判5件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损害须赔偿

778588.61元进了专门设立的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账户,这是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的战果。

2016年9月至2017年 4月,王某等人将8吨废物矿油非法倾倒在雨水井,流入附近河道后造成水体污染。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在对王某等人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的同时,台州市检察院向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行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

由此,一场由检察、环保、公安等部门互相协作的生态环境损害追偿工作正式启动。经多方磋商,环保部门与赔偿义务人达成赔付额778588.61元的赔偿和解协议。此外,黄岩区检察院还建议设立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账户,由法院、检察院、审计部门对该基金共同进行监管。

今年1月1日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国试行。仅在三天后,省检察院便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意见》。

为生态损害买单,这样的例子在浙江不是孤例。

今年4月13日,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依法对“4·14”余杭百丈溪污染环境案件的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对被告人洪某某等20个侵权主体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了解,这起由公安部督办的污染环境案,跨浙江、江苏、安徽三地,案情错综复杂,诉请的生态损害赔偿额达200余万元,被告已自愿预缴赔偿款项380余万元。

在数额的背后,是检察机关抽丝剥茧,从严从快批捕污染环境的涉案人员,主动引导侦查机关对多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取证,全面审查补充完善公益诉讼案件证据链的忙碌身影。

6月1日,该案在余杭区法院开庭审理,20名被告被判决赔偿环境修复等费用205万元,并承担本案的坚定评估监测费用。

 

 

最强“朋友圈”

如何让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起好步,走稳路?浙江检察庆幸有一帮“好队友”。

“圆桌会议”、“定期通报、实时联系”、检察官办公室……在浙江各地,检察机关与环保、国土、水利、农林、海洋等行政机关对接,不断探索加强生态环保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制度。

3月29日,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与区人防办通过“诉前圆桌会议”,成功追缴流失金额高达165万余元的人防易地建设费;4月27日,在成功办理温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后,乐清市检察院建立了雁荡山管委会生态检察工作站。

在舟山,公益诉讼线索“随手拍”举报平台的上线,实现了线索“随时随地、一键举报”;在衢州市衢江区,检察机关与监察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创新行政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此外,浙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获得的支持和保障还有很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省委书记车俊作出重要指示,杭州等6个市的市委书记、市长作出批示,温州、义乌等30个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出台了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决定。

“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当前检察工作的主战场之一,也是检验浙江省院践行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重要试验场。”在苏沪浙晥检察长座谈会上,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监督的新增长点,不断提高生态检察工作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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