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法医学鉴定医学顾问聘任仪式
汪瀚检察长为医学顾问颁发聘书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讲话
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建红讲话
第四届法医学鉴定医学顾问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12月15日下午,省检察院在杭州举行第四届法医学鉴定医学顾问聘任仪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建红教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志君,浙江大学医学院党委书记黄河教授等出席活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海鹰主持。
本次受聘为第四届法医学鉴定医学顾问有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建红、浙江大学医学院党委书记黄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王伟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院长王建安等22名专家。汪瀚向医学顾问颁发了聘书。
汪瀚表示,法医学鉴定意见是客观性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鉴定意见的客观与否,对于完善指控证据,提高办案质量,防范冤假错案非常重要。在法医学鉴定医学顾问的支持参与下,检察机关法医学鉴定工作质量上有较大提高,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据悉,1987年起省检察院开始建立法医学鉴定医学顾问制度,30年来已聘请了三届顾问。第三届顾问自2005年底受聘以来,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涉及法医鉴定的疑难医学问题提供了260余次权威会诊意见,为检察环节审查运用证据、把握罪与非罪、罪轻罪重提供了权威的技术支撑,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防范冤假错案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