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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部署剿灭劣V类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时间:2017-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浙江检察网杭州4月7日讯   今天上午,省人民检察院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全省剿灭劣V类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会议,要求各地民行检察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厘清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紧紧围绕省委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投身治水大会战,实现全面剿劣目标,为建设美丽浙江和法治浙江贡献检察力量。省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对专项行动作了动员部署,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傅国云主持会议。各级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全省民行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剿灭劣V类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既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又是检察机关服务全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助推器,同时也是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的重要举措。各级院要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检察长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督促和支持有关行政机关积极作为,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往纵深发展,为剿劣战等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积极响应省委“绝不将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号召,拉高标杆,只争朝夕,积极投身剿劣攻坚战;要以铁一般的担当、铁一般的本领,向劣Ⅴ类水宣战,向行政违法亮剑,齐心协力,抓好落实,交出一份让省人大、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单。

会议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即通过成功办理一批涉及水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有效整治相关领域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有效遏制制造水污染的企业和个人违法行为,让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得到改善,满意度得到提升。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明确监督定位、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监督效果,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获得感。

会议指出,专项行动要突出一个“快”字,把握工作节点;要把握一个“准”字,聚焦重点难点;要做好一个“合”字,加强内外协作;要执行一个“严”字,强化检查督导。为强化监督实效,会议指出,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恰当选择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供具体到位的建议处理方案,也可以支持起诉的方式支持环保组织等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弥补修复受污染的水体损害。监督意见提出后,要积极跟踪问效,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的整改进度,注意回访检查,防止水污染问题反弹回潮。发现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制度上的漏洞和普遍性问题,要由点及面、点面结合提出监督意见,必要时开展类案监督,促使相关行政机关加强治水的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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