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我院召开以“新刑诉法与基层检察工作应对”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院党组成员、院检委会委员、青年联谊会及调研组成员参加了会议。研讨会根据新刑诉法修改内容确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在执法办案环节中的贯彻实施,证据规则、证据体系完善后的规范执法问题,相关诉讼程序补充完善后的理解与适用,检察诉讼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四个专题进行研讨,每一专题分别选派2名干警上台进行论文交流,检察长虞英波、副检察长黄静、张曙光、应福明按专题分别予以了点评。研讨会由检委会专职委员邵海凤主持。
小组代表发言:
领导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