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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院为我做了这么多
时间:201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2,定海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钱汗飞从申诉人张建平手中接过一面锦旗,锦旗上题着执法为民、尽心尽责”8个醒目的大字。张建平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为我做了这么多,谢谢你们!

  张建平是舟山普陀人。200861,他因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舟山市港城公交一公司的一辆大型普通客车相撞而受伤。后伤残鉴定左侧多发肋骨骨折为九级伤残;颅脑为十级伤残;智能鉴定为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不久,本就卧病在床的张建平老父亲因悲伤过度而导致病情加重死亡,这使张建平一家更是雪上加霜。后经与舟山市港城公交一公司交涉,由该公司补偿1万元,作为张父的丧葬费,并由张建平侄子签字领取。但谈及张建平的人身赔偿,该公司认为这1万元应计算在赔偿之列。张建平不服,认为这1万元是不同于赔偿的额外补偿,不应视为赔偿款,且对被申诉人的事故赔偿总金额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张建平的诉讼请求。张建平又转向定海区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官认真听取张建平的诉求后,依法立案审查,认为判决书认定由张侄子领取的用于张父丧葬费的1万元从张建平的人身损害赔偿款总额中扣除,属认定事实错误,采信证据不当,判决确有错误,遂于今年3月提请舟山市检察院提出抗诉。

  期间,定海区检察院并没有坐等抗诉结果,而是积极与法院协调,表明检察机关态度,同时寻求和解的可能。一方面办案检察官主动上门看望张建平一家,抚慰张建平及其家属悲伤又悲愤的情绪,告诉他们法律是公正的,人情是温暖的;另一方面多次与港城公交一公司经理沟通,从法理、人情上说服他、感化他,希望他们设身处地地为张建平想想,车祸致残,又失去父亲,这种晴天霹雳般的悲痛皆因他们公司司机的一次过错。最后公交公司同意不再将这1万元计入张建平的人身赔偿总额,而是作为车祸致其父亲死亡的额外补偿。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一件抗诉案件以和解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