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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药店以次充好卖假药 定海检察发出全市首份药品“从业禁止”建议
时间:2020-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老百姓到正规药店买药就是为了图个放心,但是个别药店经营者却昧着良心赚钱,私下偷偷购买廉价假药,以次充好再高价销售。近日,由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药店经营者卖假药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当庭发出全市首份药品从业禁止建议,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判处“从业禁止”。

知假贩假 正规药店也有“李鬼”

现年28岁的方某,在定海某乡镇独立经营着一家手续齐全的药店。201810月中下旬,方某发现药店内销售的姜半夏等药材断货,此时,他想到了之前向其推销补品的江西一女子,在对方身份不明的情况下,方某从该女子处购得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发票等相关资质材料和信息的“姜半夏”中药饮片1千克,进价为130元一千克,市场上一般同类药品售价在260元左右。而作为有着执业中药师资质的方某,应该清楚这巨大的差价意味着什么。

随后,方某将购得的这些“姜半夏”放入药店药柜抽屉内对外销售。同月24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到方某的药店检查执法,发现药柜抽屉内的“三无产品”姜半夏,颜色、性状与正规的姜半夏差距较大,于是进行抽样检测,并于次日将剩余的795.1克“姜半夏”予以扣押。 

被查后,方某为逃避处罚,还玩起了“狸猫换太子”的把戏。第二天,方某就又通过该江西女子向一医药公司采购了1千克正规的姜半夏中药饮片,并用该公司出具的企业资质、票据清单等来掩盖之前非法购得的“姜半夏”的进货来源。

后经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查获的“姜半夏”绝大多数为非半夏的品种,与水半夏的性状特征接近,属于半夏的混淆品。据了解,姜半夏是半夏的炮制品,半夏和水半夏是两种药材,两者性状功效不同,价格相差也较大。

根据检测结果,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方某购进并销售的该批“姜半夏”为假药。方某因涉嫌销售假药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从业禁止”建议  让黑心商家长记性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定海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方某销售假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民生,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类的犯罪要从严打击。”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庭发出全市首份药品“从业禁止”建议,建议法院在判处方某刑罚的同时,对其判处从业禁止,禁止方某在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检察官提醒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引以为戒,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或条件下从事相关生产销售活动。同时,建议广大市民,在购买保健品或药品时,一定要加强辨别,如遇到真伪不明的药品、保健品或食用后出现不适时,及时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避免更多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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