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道理
跟阿六谈话是一次很不愉快的经历。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警惕,对他人的询问会条件反射般地用含糊言辞回避。
一见面就让人感觉不舒服的人不是没有,但是像阿六这样让人感觉不舒服的,确实少见。他甚至可以用一句话就瓦解你继续跟他谈话的欲望。
比如说,我跟他见面的第一时间,他就说:“采访我没必要啊,你可以写所长工作是如何出色的报道。”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彻底被他打败了。阿六说话就像在劫道,随时会杀出一句让我感觉无语的话来。后来我才知道,抢劫、斗殴是他的老本行,怪不得就算说话也带着攻击性。
就在这样断断续续的交流中,我终于把阿六的故事拼凑圆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总结起来一句话,这是一个关于坏人想做好事,但最终把好事做成了坏事的故事。
1. 危险人物
在故事的起始,我还是想介绍一下阿六这个人。
阿六是舟山本地人,并不年轻,已经年近50岁。这个人可以归类于人们通常意义上的坏人行列。我在看关于阿六的资料时,曾为他一连串的犯罪经历所震惊。
一个人要坏到进监狱的程度,已经算是挺坏的,但像阿六这样刚成年就被判刑,在随后的20年里连续数次入狱,几乎没在监狱之外呆过多少日子的,还真是不多见。
阿六曾经所犯的那些罪,也大多跟暴力有关,属于危险人物那一类。他第一次入狱,是犯了抢劫罪、盗窃罪、流氓罪、故意伤害罪,当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不到20岁的年纪进去的,等到出来时已经30来岁了。
时隔不久,阿六又因犯流氓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这回等到出来时,已有30多岁。
人到了而立之年,怎么也该稳重些,再加上在狱中服刑这么多年,好歹也要接受教训了。可是阿六这人不走寻常路。就在第二次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直到十年前才再次刑满释放。
2. “朋友”的概念
长期的狱中生活,让阿六看起来要比常人苍老。至少,我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感觉他不像是年近50岁的人,而像是一个60来岁的老头。但他说话时所带出来的那股痞气,依旧让人不舒服。即使,那是看守所的重重高墙间,阿六仍未有所收敛。
这一次,是他大半辈子里被判刑最短的一次,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相隔近十年之后,再次重温牢狱生活,阿六似乎并不如何惊惶,也没多少悔意,仿佛那只是一件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一般。见到看守所熟识的管教,他照样高声打招呼,甚至有心开两句玩笑。照他的话来说,在他出去之后,也还是朋友,这个“朋友”的概念,划了一大圈,把我这个头一回见面的记者也圈了进去,令我相当汗颜。
3. 混混“从良”
阿六的确有很多“朋友”,不管是在狱中还是在狱外。
在十年前,阿六第三次刑满释放之后,年近不惑的他确实安分了不少。这与本性无关,但在体力和精力上,阿六已经感觉远不如以前了。
20年的牢狱生活,毕竟让他与外面的社会有些脱节了。与他同时代的混混,不是犯罪入狱,就是改行从良,而新冒出来的那些小混混,也不愿意跟这个爷叔辈的老混混一块儿玩,所以,成了孤家寡人的阿六也打算从良。
说起来,阿六不是个没能力的人,嘴皮子活络,交游广阔,在社会上也有一定的人脉关系。靠着这些,阿六做起了小生意,而且做得挺像样。
之后几年里,他娶妻成家,还生了个孩子,生活逐步走入正轨。
4. 重归孤独
阿六的妻子,比他年轻许多,婚后数年,两人因为某些原因最终分手,孩子就归妻子,阿六依旧是孤独一人。
阿六虽然满身痞气,但老来得子,对于孩子极度宠爱,即使是在跟妻子离婚之后,也时常借故去看孩子。从这一点来看,即使是坏人,也难免心头有这么一块柔软的地方。
年轻的妻子在离婚之后也有人追求,这令阿六不高兴。虽然他不反对前妻再婚,但生怕孩子受委屈。为此,阿六对前妻前后结交的几个男友也格外关注。
过了一段日子,阿六就听说前妻经常被人骚扰,甚至影响到了孩子,这就让阿六感觉愤怒。但是,离婚之后,阿六也不好出面管前妻的事,只能把火气压下来。
然而,压下火气不等于没有火气,不久之后的一次偶然事件,最终点燃了阿六这个“火药桶”。
5. 点燃怒火
事发那天,是阿六和前妻、孩子难得的一次聚会,还有不少朋友作陪。当日聚会的气氛很好,大家都很开心。
深夜,阿六的朋友帮他送前妻和孩子回家,而阿六喝了点酒,就在朋友的住处歇下了。
一静下来,阿六感觉酒气上涌,就想起前妻和孩子被人骚扰的事。阿六可不是个懦弱的人,当年混“江湖”的时候也曾横行无忌,哪曾受过气吃过亏。在他看来,钱和暴力能解决一切问题。当然,阿六没有很多钱,但拳头还在。
想了一会儿,阿六索性给骚扰他前妻的人发了条短信,大概意思是,让对方不要再去吵闹,不要影响孩子。
没隔多久,对方回了一条短信,说是不会影响阿六的孩子。
然而,就在接到这条短信后不久,帮阿六送前妻和孩子回家的那个朋友就打来电话说,那个男的就在阿六前妻家楼下。
这下,阿六真生气了。
6. 阿六“讲道理”
“我马上就坐车赶过去了。”阿六描述了当时的情景,“到了那儿,就看见那人还在楼下,我就想跟他讲讲理。”“你确定是去跟他讲理?”我问阿六,“为什么判决书上写着你手上有刀子?”“刀子我拿来防身用的,我是个讲道理的人,哪会随便动刀子。”阿六说。
“那为什么最终还是动刀伤人了? ”我问。“因为那家伙看见我就跑。他要是没干坏事,会逃跑吗?”阿六越说声音越高,要不是戴着手铐,就打算拍桌子了。
坐在阿六对面的我,也被他吓了一跳。虽然我没见过当时的场景,但想象一下“深夜里,一个满脸戾气的壮男拿着刀子冲过来”,就算他说要讲道理,对方也得落荒而逃。这跟做不做坏事没关系,纯粹是出于恐惧。“后来呢?”我问阿六,“你怎么跟他讲道理的?”“我就追上去了,把他逼到小弄堂里,捅了他几刀。再后来我就进来了。”阿六有些郁闷地说,“本来我没打算伤他,谁让他跑来着。 ”
7. 两败俱伤
事件以两败俱伤告终。不管阿六最初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最后的结果就是他主动伤了人。因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来判刑。
对于这次入狱服刑,阿六并未如何表现出痛悔。“他活该。谁让他影响我孩子。”阿六说,“我很讲道理的,对这种人,只能让他吃些苦头。 ”
活了半辈子一直迷信暴力能解决问题的阿六,相信拳头和刀子就是“硬道理”,可以用来做坏事,也自然而然地用来做好事。于是,好事最终做成了坏事。
其实,社会上有着阿六这种想法的,也不乏其人。使用暴力的最终结果能不能得出“道理”,我不知道。我也无法跟阿六去讲道理,因为连监狱也无法改变他脑中对暴力根深蒂固的崇拜。然而,我很担心像阿六这样的人,到了真正年老体衰的一天,个体的能力让他无法使用暴力时,他该怎么办?
或许,阿六自己并不担心,过一天算一天几乎是他的生活态度。对于这一类人群,社会又该拿什么来拯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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